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116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9日20时起,以下区域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新华街
(一)胶管厂。
(二)建辉路以南、松园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银雅华庭以西(朱大塘5队601区域、银雅轩小区、建设北路136号除外)。
(三)新晖幼儿园、翰林星蕾幼儿园沿线,铁路沿线,东晖学校,建设北路,五华直街合围区域(松园大道12号-5除外)。
(四)建设北路、五华直街、凤华路合围区域(五华村六社新村东5巷区域除外)。
(五)凤华路以南、宝华路以北、五华直街以东、花城北路以西区域(五华村四社5巷区域、6巷区域、8巷3号区域、16巷3号区域、侨苑小区及五华公园附近区域除外)。
(六)达布大街以南、宝华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五华直街以西区域(建设北路78号除外)。
(七)宝华路以南、云山大道以北、铁路沿线以东、建设北路以西区域(马房三街5号、7号,马房一街3号,站前路32号、36号,建设北路67号除外)。
(八)馨庭花园F栋。
(九)三华村西华新村五巷5号区域。
(十)三华村西华新村七巷4号区域。
(十一)金都花园E7栋。(十二)云山雅轩B栋、C栋。
(十三)豪骏名苑2栋。
(十四)翠华花园 I 座1梯。
(十五)粤兴苑A7梯。
(十六)粤兴苑B2梯。
二、花城街
三东村九队一巷100号,东边一巷8号、9号,西边一巷3号。
以上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