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研判和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2022年11月1日18时起,将沙坪坝区部分区域划定为中低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中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2个)
1.小龙坎街道小正街187号居民楼及临街商铺
2.渝碚路街道俊峰·龙凤华庭2期12号楼及底层商铺
(二)管理措施
1.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居家,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2.除商超、药店等保供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核酸检测频次。
二、低风险区
(一)具体范围
渝碚路街道、小龙坎街道除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二)管理措施
1.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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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时管控区
(一)具体范围
小龙坎街道新村路2号至34号(双号)及附号、红旗院14号1单元和2单元、小正街143号至185号(单号)及附号;
渝碚路街道俊峰·龙凤云州小区(大杨公桥104号)。
(二)管理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2.临时管控后连续4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4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暂停营业。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4.自10月27日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5.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