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梁某英,女,57岁,系许广高速荣家湾服务区工作人员,现住岳阳县黄沙街镇群乐村。12月1日初筛阳性,经复核后确认阳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万某芳,男,80岁,现住岳阳县公田镇大塅村新来组。12月1日初筛阳性,经复核后确认阳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24日-30日
07:00-17:00 在许广高速荣家湾服务区上班,下班后步行至岳阳县黄沙街镇群乐村家中,未再外出。
12月1日
经岳阳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为初筛阳性,复核阳性。
感染者2:
11月26日
12:00 在公田镇大塅村亲友家午餐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11月27-28日居家未外出。
11月29-30日 在定点医院隔离。
12月1日
经岳阳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为初筛阳性,复核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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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岳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0730-7620325),落实“三不”要求(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落实入县防疫要求。严格落实“入县即检”防疫措施。所有外省来(返)县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上主动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县。抵县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须每天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县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严格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要求频次查验核酸。
3.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岳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原文链接>>>我县新增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