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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造假会被取消高级职称,20家医院131人被处罚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2-06 06: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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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汪航

12月2日,国家卫健委通报38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

“医学界”梳理发现,本次通报共涉及山东、江苏、广西共20家医院,均为自查自纠自曝。131人受到降级、取消3年内晋升、竞聘资格等处罚,有4人被撤销正高职称和副主任医师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调查结果通报中,论文造假事件里的“中间人”身份被首次提及,并作出相应处罚。如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在通报中称:

给予参与作者并作为第三方联系的中间人周某某党内警告处分;降级处分(专技岗位由十级降聘至十一级);全院通报批评;调至基层医疗单位服务六个月,取消5年内晋升职称、竞聘、申报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评优评先资格。

给予第三方中间联系人田某某党内警告,通报批评,降级(专技岗位由七级降聘至八级),调离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取消5年内晋升职称、申报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评优评先等资格。

此外,在此次通报的20家医院中,山东省占比最大,有14家医院、近百位医生牵涉其中,处理措施也最为严格,数十人被撤销已取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销利用论文获取的相关学术奖励及荣誉称号,如:

青岛市中心医院撤销通讯作者鞠某的正高级职称聘任资格;

临沂市人民医院撤销论文共同作者韩某某的副高职称聘任资格;

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撤销论文共同第一作者石某的副主任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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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撤销并列第一作者曹某利用论文获取的相关学术奖励及荣誉称号;

……

今年以来,医学科研诚信领域中的监管、惩治措施不断加强,国家卫健委多次发布与科研诚信相关的通知文件与处理通报。

2021年6月,国家卫健委在官网开设了“医学科研诚信专栏”,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科研机构按照《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查实并公开通报的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予以转载通报。

截止今日,专栏共通报了201起案例,通报频率也从一月一次提高到两次或三次,处理超千位医生,所涉论文主要存在代写代投、买卖数据、实验外包、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

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司在6月3日连续发布八则通知,重申要加强医学科研诚信建设。

其中,由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和《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两份旧文件被重新发布,要求各单位建立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机制,开展自查。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国卫科教函〔2021〕193号),全国多地正部署进行专项活动并进行机构和个人自查整改,各地掀起了一轮论文自查自纠自曝的热潮。

除此之外,由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牵头,携手全国19个省市43家医院共同组建的国内首个“中国医院科研诚信联盟”也于11月19日正式成立。

联盟主席郭华此前告诉“医学界”,医院开展科研诚信自纠自查专项行动有利于震慑学术不端的不良风气,但真正到披露处理结果时,“已经属于走在末端了,有点亡羊补牢的意思。”

她认为,我国大多数医院对推动科研诚信建设的需求非常大,只是缺少及时的预警及介入机制。“在零容忍基础上,未来还是要以宣教预防为主,逐步建立起科研诚信的预警机制和大数据分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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