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要求,现将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辖区所有单位、企业、小区、商超、餐饮等场所(南郊机场、南湖汽车客运站除外)不再查验核酸证明,不再集中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
二、辖区集中隔离场所、各类医疗机构等工作人员应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快递、外卖、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风险职业人群应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
三、我区继续设立便民核酸采样点,为有检测需求的市民提供有偿核酸检测服务,费用按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价格执行。
附件:绵阳经开区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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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