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年12月20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广东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介绍:
职工居家隔离期间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按照目前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对新冠肺炎的定义还是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管理,这个定性是没有改变的,所以目前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劳动关系政策依然适用于2020年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里面提到不能要求劳动者休病假,因为这是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开展的居家隔离,企业必须按照正常劳动支付其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且不能够在此期间解除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实际操作中,如果实在无法出具核酸阳性证明或者抗原证明,或者社区相关证明,尽可能引导用人单位跟劳动者协商,通过提供视频作为辅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