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银川市“人才小高地”申报工作方案
根据《银川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银川市“人才小高地”申报评审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申报主体
银川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社会组织,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向各县(市)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申报。
二、申报范围
1.新材料、新能源、新食品、电子信息、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葡萄酒、奶产业、文化旅游、枸杞、肉牛和滩羊等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
2.教育、卫生、网络与信息化、金融、文化艺术、新闻传媒等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3.人社、工信、国资、民政、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社工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引进培养项目。
三、申报材料
1.《银川市“人才小高地”项目申报表》(项目实施单位填写);
2.《银川市“人才小高地”项目汇总表》(归口管理部门填写);
3.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专利发明、创新成果证书、产品(技术)合作协议、人才引进协议,成果转化证明等相关资料(A4纸双面打印,编列目录清单,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及初审(2022年5月15日-6月20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单位填写《银川市“人才小高地”项目申报表》,根据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报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二)复核及专家评审(2022年6月21日-7月30日)
通过初审的“人才小高地”,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写《银川市“人才小高地”项目汇总表》,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报市委人才工作局进行资料复核。市委人才工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等部门和相关专家,对复核通过的“人才小高地”进行论证评审,提出拟支持的“人才小高地”建议入选名单和资金支持初步方案,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
(三)确定立项及印发通知(2022年9月30日前)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通过后确定立项并下达通知。市委人才工作局与归口管理部门签订“人才小高地”任务书,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与归口管理部门签订责任书,并按规定拨付银川市“人才小高地”建设资金。
五、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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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才专项资金视情况给予每个“人才小高地”1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扶持,资金扶持额度比例不超过总投入的50%。确定列为银川市“人才小高地”的项目,立项后向申报单位先行拨付60%项目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40%项目资金。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组织部人才办、园区及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地区、本行业(产业)实际,组织本地、本行业所属单位积极申报。
(二)加大整合力度。归口管理部门要对“人才小高地”申报项目进行优化整合,形成符合本地、本行业人才引育实际,具有前瞻性、系统性的“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由县(市)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主导实施的,具有本地、本行业(领域)特点,具有引领示范性的“人才小高地”项目。
(三)严格推荐申报。归口管理部门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评审办法,聚焦银川市、县(市)区及园区高质量发展战略及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突出项目“带动作用”,从严做好初审工作。各县(市)区“人才小高地”项目申报原则上2~3个、行业主管部门1~2个,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
(四)管好用好资金。“人才小高地”实施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须严格按照《银川市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管好用好人才专项资金,有效发挥政府资金引领作用。
(五)按时报送资料。各实施单位可登录“银川人才网”http://www.zgycrc.com/查询下载相关表格并填报。将《银川市“人才小高地”项目申报表》(含电子版)及印证材料盖章(一式2份)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后于2022年6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委人才工作局人才规划科(银川市民大厅7楼B区711室)。
联系电话:宋仕鹏、陶阳(5556807、5556809)
电子邮箱:ycrcjghk944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