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来赣州过客家年”政府消费券使用规则与使用方法如下:
消费券包价值200元(分为20元文旅消费券5张,100元商超消费券1张),使用规则为凭文旅消费券可到指定景区、酒店、餐饮、影剧院、书店、旅行社消费,使用规则为满30元减20元、满60元减40元,以此类推;凭商超消费券可到指定商超(含加油站)消费,使用规则为满200元减100元。
票券有效期内,用户到店消费结账时,请先告知收银员使用政府消费券,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收银员扫码收款完成支付;或打开云闪付APP的“扫一扫”,扫描商户门店“收款码”完成支付。付款时需使用62开头银联卡支付才可享受优惠。单用户整个活动期间限领取、使用1个消费券包(即参与了第一期活动领券的用户第二期活动时不可参加领券)。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