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2023年元宵节焰火晚会“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通告
为确保2023年焰火晚会顺利举行,维护现场周边低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对“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临时飞行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
西亳大道以西、商汤大道以东、滨河大道以南、后马郡村以北。
二、管控对象
本通告中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
三、临时管控时间
2023年2月6日19时起至2023年2月6日21时止。
四、管控措施
在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五、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给予理解和支持,并自觉遵照执行。
本通告自管控之日起实行。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