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针对“单位在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否合法”这一问题,人社部表示,企业在试用期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违法。同时,人社部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据了解,社会保险就是俗称的“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对员工来说,社保对其买房、申请公租房、就医等方面均有影响。
据微热点(wrd.cn)数据统计显示,“试用期社保”相关话题引起网友关注。24小时内,相关话题热度形成两次较为明显的波峰,并于7月7日达到52.98的热度峰值,热度均值为22.98。统计时段内,话题 #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 阅读量为7333.2万; #试用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的阅读量达4.1亿。
根据关键词云可见,“人社部”称“企业”应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成为网友关注的重点。有网友表示,部分“单位”存在“试用期”“不缴社保”的“情形”,“职工”如何“维权”成为网友关心的问题。此外,“劳动合同”“签合同”等词汇也被网友提及。
统计微博情绪显示,网友在讨论“试用期社保”相关话题时,“愤怒”情绪相对显著,占比高达57.11%,此外,在“微博声量TOP10地区显著情绪”中可以看出,“愤怒”成为多地网友的显著情绪。侧面说明网友对单位在试用期缴纳社保的情况满意度较低,一些企业在用工形式方面有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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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试用期社保”相关话题,网友也表达了不同的观点。有网友反映试用期间不缴纳社保是常态,@冷空气梦梦 表示:“试用期没有,过了试用期也没有社保”,@渣浪NBA 称:“小企业大部分是不给缴的”。有网友认为部分公司没有履行缴纳社保的责任,相关规定未得到落实,@年华易老ying 调侃道:“我知道了,可能公司不知道,希望能通知下他们”,@亽縋儚人亽 直言:“能不能别只喊口号”。部分网友提出建议,@魏小秋秋秋秋 表示:“我觉得毕业前给学生们上一上就业签合同的相关课程很有必要”;针对如何维护职工自身权益,@辽宁大律师 提议:“不缴纳五险一金的,可以去税务稽查投诉”。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除“试用期不缴社保”外,一些劳动者也会遇到企业以各种理由不缴纳社保费的情形,其中包括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缴社保、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等。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上述皆为不合理行为,劳动者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举报,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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