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时间
(一)领资格券时间
自2023年6月10日起每周六12:00-24:00发放,共发放3轮,如资格券提前使用完毕将提前结束发放:
轮次 发放时间 有效期 投放情况:
第一轮:6月10日12:00-24:00 6月16日24:00 资格券总量的⅓
第二轮:6月17日12:00-24:00 6月23日24:00 资格券总量的⅓
第三轮:6月24日12:00-24:00 6月30日24:00 资格券总量的⅓
(二)领消费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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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资格券的消费者,需在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7月5日签订购车合同、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车辆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并提交符合条件的汽车消费券申请材料。
二、领取流程
本次活动按照先领资格券,后申请消费券的程序进行,经审核通过后发放汽车消费券至申请人云闪付APP账户。
(一)领取资格券流程
领取资格券步骤。用户登陆云闪付APP“首页”——“生活”——点击“微山汽车资格券”,免费领取资格券。参加活动时,云闪付APP应更新到最新版本。
消费者领取到对应资格券后,由销售商家使用指定pos机扫描顾客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最低10000元,以便签购单打印核销标记,并在现场做好记录。
(二)领取消费券流程
利用云闪付APP,实行“无纸化、零往返”线上申请,线上受理、审核、发放消费券。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选购车辆,签订购车合同、使用资格券完成核销、支付车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流程,取得相关购车材料。
2.申请人自2023年7月1日-7月10日期间可通过云闪付APP首页“汽车消费券-济宁市-微山县汽车消费券-资料上传”在线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2)新购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开票日期需在2023年6月10日-2023年7月5之间;发票需为在微山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开具的微山税务部门机动车辆购置发票。
(3)新购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须为空白);
(4)新购汽车的机动车行驶证书(含主页和副页);
(5)上传对应的资格券核销凭证(签购单小票)。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票)人、云闪付注册实名认证人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否则不予受理,否则予以退回。
3.县商务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汽车消费券发放至申请人云闪付账户,审核不通过的申请将被退回,需修改资料后重新审核,2023年7月10日前因消费者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资料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失去汽车消费券领取资格。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登录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红包”处查看汽车消费券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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