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持续巩固阎良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保护您和家人朋友以及全区市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阎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温馨提示:
如果您是阎良区在外务工、就业、就学,或者到我区出差、旅游、临时居住等来(返)阎人员,请您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非必要不来(返)阎。不流动、少流动是阻断疫情传播最有效的方式。
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禁止返回,即便您从低风险地区返回,若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也可能带来难以避免的接触风险。我们希望您积极响应号召,非必要不来(返)阎。
2、特殊情况来(返)阎提前主动报备。
如您因为特殊情况必须来(返)阎,请您按照属地原则或行业部门主管原则,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企业、入住酒店等做好报备。报备可拨打我区24小时报备热线029-86203166或者各街道、航空基地指挥部电话。
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发生地等来阎特需物资,要由接收企业提前3天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相关防控指引和服务管理。如您目前已顺利抵阎,请原地静止,期间不与外人接触,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我们将迅速研判,研判结果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3、做好排查管控。
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辖区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主体责任,做好报备管理工作,加强有关人员差旅报备;各街道、航空基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来(返)阎人员摸排登记,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所有宾馆、酒店、民宿或带有住宿功能的场所,要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等措施,并主动做好来访人员摸排登记和报备管理工作。
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报备和信息上报不及时、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管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传播风险,或者已经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各级党员干部未履行报备程序往返市域外的,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4、鼓励监督举报。
如您发现来阎返阎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报备及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请及时拨打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电话进行举报。
报备联系电话
指挥部24小时报备热线:029-86203166
航空基地电话:029-86855308
新华路街道:029-86200935
凤凰路街道:029-86202654
北屯街道:029-86824123
振兴街道:029-86826638
新兴街道:029-86800595
关山街道:029-86822332
武屯街道:029-86823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