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青岛市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帖称崂山景区有游客偷采我国的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青岛百合,有科普大V也在微博上发帖称,看到一位当地旅游博主不仅在发文公开展示疑似偷采的青岛百合,还出言讽刺为珍稀植物评级的科研工作者。20日上午,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从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和崂山风景区相关部门了解到,他们也将针对这类偷采行为加强巡查和治理的力度。
手捧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照发网上
19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发微博的科普作家、植物科普大V“阿蒙”时,他仍然感到很气愤,“我是在一个公众号上看到的,他手拿一大把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青岛百合,还自备水瓶子来插花,说是捡的,还说青岛百合是键盘侠评出来的保护植物,写得特别嚣张,还很不服气,真的是无知又自大。”
青岛市民发朋友圈曝光偷采行为。图片来源/网络
上游新闻记者在“阿蒙”提到的公众号文章中看到,这名旅游博主晒出的照片中他确实是手捧一个水瓶装着一大把青岛百合,他还强调:“花朵为捡拾他人丢弃之物,非本人辣手所摧。本人素来不提倡随意采摘山中之物。”随后他还写道:“崂山百合被一些网文吹嘘成了濒危物种,纯属待在空调房里的键盘侠行为。”
“阿蒙”则表示,这个博主明白青岛百合有多珍贵,而且带着装花的水瓶,疑似是有备而来,“还给所有参与评审的专家扣‘键盘侠’的帽子,也抹黑我们这些保护、宣传、科普珍稀植物的人,所以挺令人气愤。”
据介绍,青岛百合是中国百合科植物的特有种,原产地在山东半岛,1897年在小青岛上被德国植物学家发现,定名为青岛百合。后来发现在崂山北九水以南阴坡或半阴坡的林下有大量分布,又称崂山百合。
随着环境变化等影响,青岛百合数量锐减,最早发现的小青岛上已经绝迹,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整个山东半岛仅有不到3000株青岛百合。
旅游博主手捧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青岛百合。图片来源/网络
中科院植物所副研究员刘冰曾多次考察青岛百合的情况,他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目前在崂山也不是能轻易见到青岛百合,就北九水和巨峰两个景区的量多一些,虽然是多年生草本,但青岛百合还是有寿命的,人工繁育非常困难,能够开花,最后能成功结果的不多。”
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发布第二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青岛百合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刘冰介绍,虽然青岛百合很早就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但此前只是建议稿,在经过了多位专家十多年的讨论,才在2021年正式进入第二批保护名录,这个文件已经是具有法律效力了。
刘冰表示:“手捧着一把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然后还大摇大摆放到网上来,理论上是可以报警进行调查的。”
Empire CMS,phome.net |
相关部门:将加强巡查和治理力度
上游新闻记者也联系了发文的旅游博主,但截至发稿时还未得到回复,但记者注意到,已经有网友在评论中提醒青岛百合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这名博主随后也删除了讽刺专家的言论。
该旅游博主发文讽刺专家。图片来源/网络
刘冰表示,青岛百合的花期主要在6月下旬,到7月基本上就没有了,6月18日《青岛日报》观海新闻也报道了近期有市民不听劝阻,偷采野生青岛百合的新闻,并呼吁大家一起维护生态资源安全,保护崂山生物多样性,共同守护青岛百合。
“阿蒙”也告诉记者:“最近我也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面发现,有人偷挖青岛百合来卖,而且价格还挺贵。”“阿蒙”认为,必须要加大宣传保护和惩罚的力度,让大家重视起来。
青岛市城阳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长徐立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近的偷采事件是发生在崂山区,我也找了发帖人让他向当地执法部门进行举报,因为是刚刚举报,处理结果现在还没出来。”徐立强表示。
上游新闻记者也联系了崂山区自然资源局森林管护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游客、驴友偷采青岛百合的行为,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
崂山风景区相关部门也表示,最近已经注意到了相关情况,主要发生在景区的非游览区域,除了偷摘青岛百合,还有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目前正在进行专项治理,在周六、周日还会加大力度,除了对一些关键的入口进行看守,还会对非游览区进行巡查。
上游新闻记者 汤皓
编辑:徐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