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渭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渭南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现就学校第二阶段现场审核资料工作安排如下:
审核对象
网上“审核通过”学生。(以接到通知为准)
审核时间
1.资料上交时间:2023年7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2.资料审核、入户核查时间:2023年7月20日——7月22日
(温馨提示:不按时参加纸质材料审核,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
资料准备要求
1.按照申报类别准备资料。
2.所有资料复印件装订一份(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孩子页,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封面、房产地址、业主姓名、签字盖章页)。
3.原件、复印件分别装在两个透明文件袋中(袋中最上面附资料目录,按照目录顺序放置资料)。
4.袋上标明学生姓名、报名类别、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5.提供户口簿原件必须与网上最新登记信息一致。
6.提供购房合同的必须同时提供购房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房产证的必须同时提供契税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料审核内容要求
【第一类】具有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
2.集体户: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截止2023年8月31日须落户满一年及以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2023年7月-8月期间渭南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注: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以下非正常户籍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
①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
②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③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
【第二类】父母在城区有住房或购房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城区合法房产的,学生户籍必须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相一致)。
(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持证人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配偶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相一致)。
2.居住证(由临渭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第四类】就业经营人员子女。
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已在城区连续实际经营满一年及以上。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相一致)。
(2)营业执照(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
【第五类】不满足以上四类条件的可选择第五类,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
2.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
3.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
特别注明: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2023年6月30日。
审核流程要求
1.进校:家长有序排队,并出示手机上“网上审核通过”通知,确认后进校。
2.在梧桐树下排队,按照类别审核,资料审核结束后,家长带回原件,复印件留学校备案。
3.纸质资料审核不符合者学校将全部驳回(包含复印件)。
温馨提示
1.每位学生只能由一位家长带资料进入学校,审核资料时不带学生。
2.校门口家长有序排队,不大声喧哗,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校园,不在校园内随意走动,不穿拖鞋、背心等,禁止在校园内吸烟。
3.各位家长在审核资料时耐心等待,文明用语,有问题及时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4.请大家注意途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