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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高温津贴的支付标准
答: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规定,我省目前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职工工资,也不能用提供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冲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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