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焦点关注
问:邯郸市房子没入住之前需要交物业费吗?
答:《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建设单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并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收房的,买受人逾期不办理接房手续所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建设单位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在规定的收房时限内不能办理接房手续的,所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TAG:买受人 建设单位 邯郸市 物业服务 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