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3年10月10日起,正式启用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境内部分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统计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9月4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