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人员,一般应获博士学历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023年1月1日前取得),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申报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1.申报书和附件支撑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成册(原件4份),另单独报送申报书10份;
2.《“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登记表》(附件3)用A3打印,《“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用A4打印,各交1份。电子版由推荐渠道统一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涉密材料除外),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申报书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有关推荐表格可从河南省科协网站www.hast.net.cn下载。
(二)附件材料包括(原件扫描上传)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
5.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复印件;
7.申报书中列举的主持(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8.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期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9.申报书中列举的被SCI、E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10.创新成果成就证明材料;
11.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开具证明(加盖公章),未涉及保密信息也应提供相关证明;
12.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自律情况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