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半年瘦了30多斤。胃出血严重的时候,血直接从嘴巴喷出。哥哥大年初三紧急送去抢救,不到一个月就死亡了。”尽管已过去两年多,回忆起哥哥死亡前痛苦的样子,黄明(化名)还要时不时停下来舒缓一下情绪。
近日,多位来自云贵地区的糖尿病患者及家属反映,在长沙泰和医院接受“胃转流”手术后出现严重胃出血、便血、腹泻、急剧消瘦情况,有34人被诊断为九级伤残。还有一些人与黄明的哥哥一样,经历过上述后遗症之后去世。
这些患者的医疗鉴定报告中,泰和医院被认定:在无手术指征,甚至存在手术禁忌症情况下,医院对患者进行胃肠短路手术,不符合治疗指南而存在过错,过错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
目前,已有57名患者及家属向泰和医院提起诉讼。其中9人二审胜诉,6人一审胜诉后正等待二审结果,16人司法鉴定后等待一审开庭,26人正在诉前委托司法鉴定。
泰和医院负责人认为,患者的代理律师为了利益煽动诉讼,医院原有的代理律师不专业“躺平”代理,导致了目前局面。“34个鉴定中有30个‘摇中’了湖南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均认定泰和医院存在过错。我们认为鉴定依据、鉴定结论都有问题。”
双方表示,目前正等待湖南省卫健委调查结果。
遭遇
多名糖尿病人手术后出现吐血、便血
孕妇因手术接连两次被迫流产
黄明介绍,2019年泰和医院的团队到云南文山州举行多场宣讲会,宣称一种名为“胃转流”的手术可以治愈糖尿病,摆脱药物依赖,在当地引起轰动。
泰和医院发放的宣传册称,这项手术2004年被引进中国,但亚洲部分人群手术后会出现腹泻及营养不良,覃某升医生作为创始人带领科研攻关组,改良创造出适合亚洲人体质的改良式“胃转流术”;患者须经过严格医学检测、符合条件才能进行手术,一次性治疗可实现停针停药,术后不复发,可吃水果和甜食。
医院“胃转流”手术宣传资料(受访者供图)
“简单来说,就是在胃部开一个口子,通过管道连接肠子,让食物更快排泄,从而降低糖分吸收。”黄明说,哥哥在病友鼓动下,2019年5月前往泰和医院接受了手术。
“手术3个月后开始拉肚子、胃出血。饭量变得很小,饿得快,一天要吃好几次,人瘦到只有90斤。”黄明说,2020年大年三十,哥哥胃出血严重,“血从嘴巴往外喷,送医抢救后没能走出医院。”
另外两名死者家属介绍,他们的亲人也是经历严重吐血、便血、消瘦后死亡。他们说,没有对死者进行尸检,不知道死亡是否与“胃转流”手术有关。
活着的57名患者提起了诉讼,其中34人经过鉴定确认有2项九级伤残。记者采访到其中5人,他们均表示在手术后出现严重胃出血、浮肿、腹泻等症状。
37岁的秀云(化名)2019年接受手术,手术后曾两次被迫流产。
秀云称,术前检查时曾告知医生例假未来,并做了产检,但直到术后即将出院时,医生才告诉她怀孕了,“手术中被用药、麻醉,医生建议我出院后做人流。医生说,我之前的身体太差,孩子不健康,趁年轻把糖尿病治好,想生几个生几个,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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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10天后,秀云做了人流手术。半年后,她再次怀孕。“不幸的是,手术后我全身浮肿、溃烂,拉肚子严重,有时会直接拉在裤子里。又去泰和医院检查,医生说胎儿是死胎,安排我做了引产。”
起诉
34名患者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且医院负全责
57人起诉医院索赔3000万元
2020年,秀云申请了医疗鉴定。同年10月,长沙市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
秀云的鉴定结果(受访者供图)
《鉴定书》显示,秀云当时不是急救手术,且有强烈生育意愿,入院检查时提示已怀孕,医方未请妇产科会诊,手术导致胎儿受麻醉等药物影响,以及术后母体出现严重低蛋白血症,患者被迫终止妊娠;患者第一次出院后,医嘱未叮嘱患者避孕1年至1年半;患者再次妊娠后入院后出现静脉血栓、血液高凝,治疗使用了肝素,医方未叮嘱前往产科就诊,医方过失与孕妇两次终止妊娠有主要因果关系。
《鉴定书》认为,医方采取外科手术治疗糖尿病过程中存在过失,构成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负全部责任;医方对胎儿处理过程存在过失,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负全部责任。
泰和医院不认同上述鉴定结论,秀云再次向湖南省医学院提起鉴定。期间,她在其他患者介绍下,前往广州做了“胃转流”复原手术,摘除肠、胃之间的连接管。
2021年5月,湖南省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称,泰和医院在手术时机、手术适应症与手术方式均明显不当,医方过错导致患者术后严重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医方医疗过错与患者两次妊娠终止有直接因果关系,医方构成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并负完全责任。
秀云说,她全身浮肿、四肢溃烂却没钱继续治病,无奈接受了泰和医院30万元和解的方案,签订和解协议放弃起诉,但心里一直不服。
患者家属田女士介绍,目前有9人二审胜诉,6人一审胜诉、等待二审结果,16人司法鉴定后等待一审,26人正在诉前委托司法鉴定。
患者们提供了25份鉴定意见书和判决书。上边显示,25名患者术后均出现腹泻、胃出血等症状,鉴定机构认定泰和医院在无手术指征,甚至存在手术禁忌症情况下对患者进行胃肠短路手术,不符合治疗指南而存在过错,过错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
泰和医院法务负责人表示,57起案件中有9起判决已生效,法院已将赔偿金划扣完毕,平均每起赔偿金额47.5万元;按照已立案的57人计算,判决总计赔偿金额近3000万元,其他准备起诉的难以预计。
回应
院长的糖尿病未在自家医院做手术
医院法务称“有律师为利益煽动群体诉讼”
泰和医院负责人肖迪武介绍,2017年覃某升医生团队以技术合作方式进入该医院,2021年期满解约,共完成了将近500台“胃转流”手术。“这个手术在其他三甲医院也有开展,我们是三甲医院,可以直接批准操作,不需要向主管部门报批手术资质。”
肖迪武称,这项手术的要求非常严格,他曾经有两个亲戚来医院住了三天,因身体指标达不到要求没能做上手术,“我亲自去科室打招呼,科室还是拒绝给他做。我自己也是糖尿病,也因体重不够,没有达到肥胖标准,所以也没能在自家医院做这个手术。”
肖迪武还表示,秀云的事情已经调解处理完毕,不知为何又向媒体投诉。“这次的集中起诉出现在2021年之后,存在幕后黑手的问题。如果所有的案子法院都支持赔付,医院肯定要垮,医院上千名员工,医院覆盖区域内百万居民的医疗,都会成问题。”
泰和医院法务负责人认为,这些案件的代理律师为了利益,煽动了批量式群体诉讼。有30起案件“摇中”了湖南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都认定医院负全责且评定为2个九级伤残;医院认为鉴定过程不当、鉴定依据和鉴定标准不统一,鉴定结论不科学,对9起生效判决提起申诉,并于2022年12月向江西景德镇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复核鉴定结论。
该法务负责人称,秀云的手术中医生过于自信导致了问题,但后续处理中,医院原有的代理人不专业“躺平式”代理,造成现在的局面。“景德镇鉴定中心出具《复核意见》,认为13份鉴定书无效。我们希望具有专业和权威性的机构来进行鉴定,目前也在积极接受湖南省卫健委调查。”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2023年6月,景德镇司法鉴定中心、景德镇司法局分别向泰和医院、江西省司法厅出具书面材料,称景德镇司法鉴定中心此前出具的《复核意见》的内容、格式均不属于司法鉴定意见书,不具备法律效应,已责成景德镇司法鉴定中心依法撤销。
江西司法厅、景德镇司法鉴定中心的书面材料(受访者供图)
“已有的鉴定结论,是在法院委托下交给四五家鉴定机构做的,其中湖南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效率快些,双方一致同意将剩余案件交给该中心鉴定,医院也签字了,都有记录可查。”患者代理律师称,因案件牵涉人数众多,后续案件延迟数月未有进展,湖南省卫健委也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