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迷笛音乐节官方发布消息称:昨天上午因网民陈某(已被抓获)违规发布“活动已结束要清理现场”的不实信息,引发附近村民趁乱下手,出现多起露营区财物被盗的案件。截至目前,当地警方共接到报案73起,落实被盗案件65起。经过公安机关的积极侦办,现已抓获拘留了一些盗窃者,追回部分财物(在目前公安所接到的报警中没有发现个别网民所传的丢失几十万财物的情况)。南阳市区两级政府也会联合迷笛方尽力挽回乐迷的损失。
针对有个别组织机构通过网络故意放大抹黑南阳与迷笛,甚至花钱购买热搜煽风点火的行为(有关部门已经掌握可靠证据),中原迷笛音乐节组委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原迷笛音乐节组委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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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笛音乐节遭哄抢偷盗,不要只盯着某省和大爷大妈
9月29日至10月2日,2023中原迷笛音乐节在河南南阳举办,80余组国内外乐队、数万乐迷齐聚独山脚下,在天然草坪上开启音乐狂欢之旅。本是一件美事,可惜音乐节结束次日,多名乐迷及工作人员反映现场和露营区不少财物被盗,丢失财物不仅包括露营所用的帐篷、睡袋、露营车,还有手机、平板电脑、现金等。据现场乐迷介绍,本次偷盗事件中,盗贼“十分猖獗”,“甚至连乐迷拳头粗的电缆线都偷”。
事件迅速在社交媒体发酵。其实,参加此类户外活动,一般不会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故即便被盗,经济损失亦有限,只是手机、电脑涉及个人信息,丢失后颇为不便。重要的是,参加音乐节本是风雅、快乐之事,遇上偷盗,可谓扫兴之至。
综合警方通报和失窃乐迷传播的信息,参与偷盗者为数不少。有乐迷记录称,“现场上到70岁的大爷大妈,下到10岁的小孩,都开着三轮车、电瓶车,在营地外围虎视眈眈,每个车子上都有战利品。”这也印证了舆论的推测,事件更像是一场趁乱半偷半拿的聚众哄抢,而非精心策划的偷盗。
关于聚众哄抢,最常见的便是货车发生倾翻事故,货物散落,附近居民一哄而上,抢了就走。某地还发生过农民种植的数百亩萝卜被哄抢一事,萝卜并不值钱,然而有哄抢者甚至驾车百余里赶来,在农田里一边拔萝卜,一边开直播载歌载舞,高峰期同时有一两千人参与,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搞大型娱乐活动。
对于聚众哄抢,有分析认为这是物质匮乏时代的遗产,也有人指出与很多人产权意识不强,且抱持“法不责众”观念有关。舆论更常见的,则是指向个别地域,每每发生哄抢事件,即有评论称“一看IP地址是××,那就不奇怪了”,或“不用看身份证我就知道是××”。这当然是一种刻板成见,极易引发地域歧视,但从传播角度却非常有利,完美契合移动互联时代的“争议流量”套路。
有关哄抢事件的刻板成见,除了地域,还有年龄,具体来讲就是指向“大爷大妈”。从媒体报道及一些哄抢事件现场视频、资料看,参与者普遍年龄比较大是事实,但更显著的事实是不是所有大爷大妈都热衷于参与哄抢,而且,每一个大爷大妈都曾经是年轻人。
不管哪个地方、哪个年龄段,都会有文明素养比较差的人,甚至是穷凶极恶的违法犯罪分子。地域就不说了,一些普遍公认经济发达、公民文明程度较高的省份,也能检索到集体哄抢的新闻报道;而未成年人恶性欺凌乃至行凶杀人事件,更是屡屡引发公众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争议。
对于集体哄抢乃至偷盗事件,更多还是应该从文明素养、法治意识、基层治理上找原因,包括现场的破窗效应和群体的从众心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事件的恶化。津津乐道地搞地域歧视和年龄歧视,无异于缘木求鱼、舍本逐末。何况,一切还有法律在,刑法对于聚众哄抢罪有明确的规定,“法不责众”可能有一定的历史和生活基础,但绝不是聚众哄抢乃至偷盗者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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