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和批准用途
批准时间:2023年9月3日,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705号,印发时间:2023年9月22日,批复面积:4.0300公顷,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被征土地的权利人和面积
被征地权利人: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南双庙双北村委会集体土地0.2063公顷、双中村委会集体土地3.8237公顷,共计4.0300公顷。
三、征收范围
拟征收南双庙镇双中村东北侧、双北村西南侧,西至魏县六中、北至地、南至地、东至地的集体土地。
四、救济途径
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