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三免政策”人员可免费游玩景点如下:
实施方案如下:
符合“三免政策”人员免费游览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纪念场馆实施方案
《聊城市献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免费游览本市范围内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纪念场馆。鼓励社会办的旅游景区景点等参照执行。为贯彻落实该项条款,保障符合条件人员合法权益,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享受政策人员范围
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
二、免费游览本市政府主办的公园、景区景点等场所
符合享受政策的人员持“聊城市无偿献血荣誉卡”(以下简称荣誉卡),可免费游览本市范围内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纪念场馆。持卡本人到景区景点等游览时主动出示荣誉卡,可享受无限次免费游览,具体名单附后。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持“荣誉卡”人员“免费游览本市范围内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纪念场馆”的相关工作,加强“三免政策”的宣传,及时将相关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监督指导所管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纪念场馆等场所责任部门做好落实,保障持荣誉卡本人享受无限次免费游览。
(二)各公园、景区景点、纪念场馆等场所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三免政策”条款,在旅游风景区售票窗口张贴“三免政策”有关公告标识、操作流程等,做好提示引导,让符合享受政策人员清楚流程。
(三)符合享受政策本人需按要求出示荣誉卡或登记,并自觉接受旅游景区等场所相关工作人员查验。荣誉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若经发现,相关人员有权没收并取消该人员的持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