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通许县燃费烟花处罚条例
按照通许县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全县全区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成果,县应急管理局将秉持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全面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在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