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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入户
(一)办理条件
公民依法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后,可申请将被收养子女的户口迁入收养人家庭户。
(二)需核查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养证》;
4.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附:
关于印发《阳江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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