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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城区买房补贴政策 安庆市购房补贴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1-23 20:55:36
The Beginning

  一:补助对象

  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安庆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是指:购房人个人名下无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住房)。

  二:补助标准

  市财政给予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数额的50%补助

  三: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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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购房财政补助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契税完税凭证;

  (4)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四:办理流程

  (1)受理:购房人持申请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5349621)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

  (2)审核:市住建局会同市税务局、市资规局对申请人的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契税完税、不动产登记信息等进行内部流转审核盖章确认;

  (3)申报:市住建局向市财政局申报补助资金。

  (4)发放: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市住建局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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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与商品住房买卖合同购房人保持一致,由多人共同购买的,需由所有购房人共同提出申请。

  (2) 政策实施前已网签或备案的不予财政补助;通过撤销备案在实施期间重新网签备案的不予财政补助。

  (3) 购房人因特殊原因需退房的,由市住建局核对其是否享受购房财政补助政策,已享受补助政策的必须先退还已领取的购房财政补助,凭相关退款证明才能办理退房手续。

  (4) 申请人应在契税缴纳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购房财政补助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财政补助申请资格。

该措施自2023年8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至2024年8月31日。

THE END

TAG:财政  申请人  契税  购房人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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