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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昌居民医保报销政策(2020年宜昌市居民医保基本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15 11:15:39
The Beginning

  宜昌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医疗待

  (一)门诊费用报销(普通门诊统筹)。参保居民需就近选择一家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进行签约,一个保险年度内,只允许变更一次签约医疗机构。签约后,参保居民持卡在门诊就医所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合规医疗费用”),累计在50元以上850元(含)以下的,医保基金报销50%,单日支付限额20元,一般诊疗费不占日支付限额,每年不超过400元。

  (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费用报销。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参保居民(已纳入慢门管理的除外),不设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800元(含)以下的,医保基金报销55%,无日支付限额,每年不超过440元。

  住院医疗待遇

  (咨询电话:0717-7224909,其中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0717-7221601,意外伤害和大病保险0717-7222120)

  (一)住院报销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

  1.参保居民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住院医疗报销比例(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从第2次住院开始,起付标准减半):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甲类费用报销90%,乙类费用报销9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甲类费用报销75%,乙类费用报销65%;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甲类费用报销60%,乙类费用报销50%;

  (二)住院费用报销方式

  1.在医保联网医院住院,出院时凭患者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就诊医院办理报销结算手续,个人只需要支付医保报销后的由患者承担的医疗费用。

  2.在医保未联网医院住院(仅限于急危重症),出院后到夷陵区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住院发票、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医院公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夷陵区开户的银行卡等。

  (三)住院分娩报销

  参保居民住院分娩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

  (四)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咨询电话:0717- 7222120)

  参保居民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单次住院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其余合规费用按大病保险政策报销。在宜昌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意外伤害患者,患者或家属在入院3天内拨打夷陵区医保签约的商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0717-7828000),如属于报销范围,出院后带相关资料按相关政策予以报销。

  (五)医保基金不予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不予支付的;

  2.应当从工伤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5.在境外就医的;

  6.其他不应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

  大病保险待遇

  (一)大病保险费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一定标准提取,参保居民个人不需要另外缴费。

  (二)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一般参保居民住院和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按政策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起付线)的,由承办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按以下分段和比例赔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12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部分,赔付比例60%;

  3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含)部分,赔付比例65%;

  100000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70%。

  (三)特困人员、低保、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6000元,各段赔付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赔付不设封顶线。此款以后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变化。

  (四)大病保险待遇报销在联网医院住院实行一站式结算。

  

THE END

TAG:医保  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  费用  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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