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
当地时间3月20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一致通过一项两党法案,禁止第三方实体向中国、俄罗斯等“外国对手”出售美国人的“敏感数据”。据悉,这是一份与众议院一周前通过的TikTok法案一起提出的内容“互补”的配套立法。不过,有专家认为,其后续在国会闯关“不太可能”成功。
短视频应用程序TikTok 资料图
据“政客”新闻网20日报道,这份《保护美国人数据免受外国对手侵害法案》(以下简称“数据隐私法案”)由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主席、共和党人凯茜·麦克莫里斯·罗杰斯(Cathy McMorris Rodgers)和民主党籍资深成员弗兰克·帕洛内(Frank Pallone)共同牵头提出,当天以414:0的投票结果获得通过。
美国科技媒体the Verge网站称,与TikTok法案不同,数据隐私法案未点名具体的公司,但对“数据经纪人”(即买卖个人信息的第三方实体)通过出售、出租、转让等形式向所谓“外国对手”提供美国公民“个人敏感数据”的能力施加了广泛的限制,并赋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执行该立法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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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案涵盖的“敏感数据”包括生物特征和基因信息、社会保障号码(SSN)、健康诊断结果或治疗内容、精确的地理位置数据以及电子邮件等私人通信等,适用对象则包括中国、俄罗斯等外国政府,以及受其影响的个人和实体。帕洛内等人宣称,这些国家可能会利用这些信息“发起复杂的影响活动或从事间谍活动”。
就在13日,众议院以352比65通过了另一项法案,要求字节跳动剥离对TikTok的控制权,否则后者将被禁止进入美国的手机应用商店和网络托管平台。该TikTok法案的共同提案人拉贾·克里希纳穆尔蒂(Raja Krishnamoorthi)20日声称,这两者“相互补充”,数据隐私法案可以防止“外国对手”通过TikTok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取美国数据。
当地时间3月20日,美国众议院就罗杰斯(左二)、帕洛内(右一)提出的数据隐私法案投票 图片来源:“政客”新闻网
当前,上述两项法案都需要在民主党控制的参议院获得通过,并由美国总统拜登签署才能正式成为法律。
“政客”新闻网分析,尽管TikTok法案获得的关注更多,但数据隐私法案的成法路径可能更为清晰,几位投票反对TikTok法案的进步派议员已经表态支持该法案。参议院商务委员会主席坎特韦尔曾表达了对TikTok法案违宪之嫌的担忧,但此番对数据隐私法案表示支持。“我们喜欢这项法案。”她19日晚告诉记者。
TikTok在美国陷入空前危机,图为TikTok的logo(资料图)
不过,也有声音并不看好这项法案在国会的前景。据香港《南华早报》21日报道,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讲师、密码和隐私安全专家布鲁斯·施奈尔(Bruce Schneier)对数据隐私法案的通过表示欢迎,但同时认为这种全面的立法“不太可能”最终成法。
“在美国,我们不会通过亿万富翁不喜欢的法律。”报道称,施奈尔提到了脸书、谷歌和收购了社交媒体平台X(原推特)的亿万富翁埃隆·马斯克,这些公司都依赖数据收集作为其商业模式的一部分。
外媒指出,在此之前,美国立法者试图制定全面的国家数据隐私立法以限制公司的数据收集和转移行为的尝试曾多次陷入僵局。在此背景下,美国总统拜登今年2月签署行政命令,限制将“敏感个人数据”出售或转移至中俄等6个“受关注国家”。这是美国首次采取此类措施,被美媒认为是华盛顿和北京之间“数字冷战”的最新升级。
对于该行政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2月29日表示,美国泛化国家安全概念,诬称中方购买美国公民敏感数据从事恶意活动,禁止数据流向包括中国在内的所谓“受关注国家”,是明显针对特定国家的歧视性做法,中方对此坚决反对。毛宁称,中国政府一向高度重视保护数据隐私与安全,从来没有也不会要求企业或个人以违反当地法律的方式,为中国政府采集或提供位于外国境内的数据、信息和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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