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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佛山各区每季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分配情况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3 23: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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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佛山积分入户指标数公布:共9000个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佛山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2021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和分配方案,日前已经市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

  2021年度全市积分入户指标数为9000个,具体分配为:禅城区1300个、南海区2600个、顺德区3200个、高明区700个、三水区1200个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各区每季度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每个季度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将于下一个季度初才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因此,指标计算周期以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日期为准,起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各区每季度指标分配情况

  禅城区关于按季分配2021年度积分入户指标的公告

  一、 2021年积分入户指标数按季平均分配的方式,即每季度共325个,合计共1300个

  二、申请积分入户的人数不超过当季指标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均可获得入户资格。剩余的指标数自动滚至下一季度,依次类推,直至用完当年度入户指标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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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请积分入户的人数超过当季指标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积分规则进行排名,在规定的指标数内按积分从高至低依次确定入户资格。未获得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若要参加下一季度积分入户仍需提出申请。

  四、每季度积分入户排名结果于季后首月中旬在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指标计算周期以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日期为准,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南海区关于按季分配2021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的公告

  南海区2021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共2600个,指标计算周期以签发《佛山市积分入户卡》日期为准,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区签发的《佛山市积分入户卡》仅限于本区入户,不能跨区入户。经询各镇(街道)意见,现将入户指标数按比例按季度分配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海区2021年积分入户指标数共2600个,现根据2020年各镇(街道)的积分入户申请总数按比例按季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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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镇(街道)积分入户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人数不超过当季指标数的,剩余的指标数自动整合至下一季度,依次类推,直至用完当年度入户指标总数。我办将根据各镇(街道)指标实际使用情况,适时进行动态统筹调整。

  三、各镇(街道)积分入户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当季指标数的,由各镇(街道)积分办按照积分规则进行排名,在规定的指标数内按积分从高至低依次确定积分入户资格。未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若要参加下一季度积分入户仍需提出申请。

  四、各镇(街道)积分办于每季度将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入围名单在“南海政法 社会善治”微信公众号或“南海政法网”(http://zfw.nanhai.gov.cn)、各镇(街道)政府网站及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进行通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顺德区关于按季分配2021年度积分入户指标的公告

  一、2021年积分入户指标数按季度平均分配的方式,即每季度800个,合计3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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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积分入户的人数不超过当季指标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均可取得入户资格,剩余的指标数自动累计至下一季度, 依次类推,直至用完当年度入户指标总数。

  三、申请积分入户的人数超过当季指标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积分规则进行排名,在规定的指标数内按积分从高至低依次确定取得入户资格。未获得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若要参加下一季度积分入户仍需提出申请。

  四、每季度积分入户排名结果于季后首月中旬在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顺德区委政法委员会网、“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

  (指标计算周期以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日期为准,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水区关于按季分配2021年度积分入户指标的公告

  一、2021年积分入户指标数按季度平均分配,即每季度300个,合计1200个

  二、若申请积分入户的人数不超过当季指标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取得入户资格,剩余的指标数自动整合至下一季度累加使用,依次类推,直至用完当年度入户指标总数。

  三、若申请积分入户的人数超过当季指标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积分规则进行排名,排名在指标数内的申请人取得入户资格。未获得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若要参加下一季度积分入户仍需提出申请。

  四、每季度积分入户排名结果于季后首月中下旬在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市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三水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官方网站及新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本区签发的《佛山市积分入户卡》仅限于三水区入户,不能跨区入户。

  (指标计算周期以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日期为准,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高明区关于按季分配2021年度积分入户指标的公告

  一、2021年积分入户指标数按季度平均分配的方式,即每季度175个,合计700个

  二、申请积分入户的人数不超过当季指标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均可取得入户资格,剩余的指标数自动累计至下一季度,以此类推,直至用完当年度入户指标总数。

  三、申请积分入户的人数超过当季指标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积分规则进行排名,在规定的指标数内按积分从高至低依次确定取得入户资格。未获得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若要参加下一季度积分入户仍需提出申请。

  四、每季度积分入户排名结果于季后首月中旬在高明政法微信公众号、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新市民等官方媒体进行公示。

  (指标计算周期以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日期为准,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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