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生活2024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抢券活动细则:
1、第二轮第一批次活动时间:2024年3月7日10:00:00准点开抢,用户领取和使用消费券的时间为3月7日10:00:00至3月13日23:59:59。
2、活动地区:湖北17个市州(武汉、宜昌、襄阳、荆州、黄冈、荆门、咸宁、鄂州、孝感、随州、黄石、十堰、潜江、仙桃、天门、恩施、神农架),用户需允许“建行生活”APP获取位置服务权限,定位属于湖北各市州方能注册登录,若用户拥有中国建设银行账户请使用中国建行银行账户预留手机号注册。
3、优惠面额:
(1)本次商超券有3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餐饮券有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扣除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最低使用门槛(消费券领取后立即生效,券有效期2024年3月13日23:59:59)。
(2)建行生活平台本轮本批次承接商超券和餐饮券,商超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餐饮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不含外卖)。以上所有类型的消费券均不得用于购买香烟、加注机动车燃油以及充值、预存等消费。
4、抢券规则:
用户根据手机GPS定位实际所在市州,限抢领本人所在市州消费券,消费券不可跨市州使用。在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每人每批次最多抢领1张消费券。
5、消费券查询:
用户成功领取后可在“建行生活”APP中“我的-优惠券”查看。消费券适用商品及使用规则以商家门店及消费券详情为准。
6、支付方式:
(1)用户到店消费时,通过建行生活APP在线买单支付,需使用建行生活钱包或龙支付进行付款(支持使用本、他行卡核券)。同一用户单次到店消费仅可使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不与其他优惠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提现、拆分、退补、或转赠,到期后自动失效。
(2)消费券通过建行生活APP钱包支付使用时,开通钱包的预留银行卡手机号须与建行生活注册用户手机号一致,如已注册龙支付,建行生活注册用户手机号需与龙支付注册用户手机号一致。
7、消费券使用:
消费券需在餐饮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等消费,严禁套现,不得预存,囤券无效
8、规则:
参加本活动的用户即视为了解并同意遵守本活动条款与细则。
9、使用优惠券的交易退款规则:
(1)本券仅适用于线下到店消费使用(不含外卖),单次消费、单笔订单限用1张消费券。
(2)用户在商户店内消费支付时,可选择使用消费券进行优惠抵扣。请在下单前领券使用,若下单后领券,则需重新下单后才能使用消费券。
(3)同一银行卡号、同一身份证号、同一登录账号、同一手机号、同一终端设备号、或其它合理显示为同一用户的的情形,均视为同一用户。
(4)同一用户单次到店消费仅可使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不与其他优惠叠加使用。
(5)如享受优惠券的交易发生整笔订单退款或者仅就订单中部分商品进行退款的,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包含优惠券抵扣金额),且优惠券不予退还。
(6)消费券不可提现、拆分、退补、或转赠,到期后自动失效。
10、免责声明信息
(1)参与过程中,如用户出现或涉嫌参与违法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恶意获取抽奖次数、利用不正当手段盗刷平台奖品及消费券等),平台有权撤销用户的活动参与资格、奖品及消费券使用资格,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收回用户已经获得的奖励权益(包含已消费部分),必要时可追究法律责任。
(2)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奖励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相关途径(如建行网站、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公告后生效。领取本消费券的用户即视为了解并同意遵守本消费券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