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
您好!2023年1月10日《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正式施行,根据《通告》规定,禁放区域内(禁放区域示意图附后)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禁放规定被处罚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干扰生活,还易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给您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行动以来,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共度安定、祥和、安全、安康的新春佳节。发现违规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10举报。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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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如东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县城主城区
县城主城区内由南环路-东环路-掘坎河-扶海大道-渭河路-东环路-牡丹江路-黄山路-通洋路-南环路形成的闭合区域。
沿海经济开发区
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