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涪江东岸、游仙区西部,东至游仙路一环路东段连线,西至涪江大堤,北至中经路与绵山路交界,南至剑南路东段,涉及《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E-06详细规划单元,总用地面积约466.28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总用地面积约386.26公顷。
二、规划修编内容
(一)规划定位
以旅游、居住、研发功能为主导的“活力、文化、绿色”的城市更新组团。
(二)规划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约386.26公顷,人口约8.5万人。
(三)功能结构
规划结构为“三心、两轴、三组团”。
“三心”:指科研服务中心、行政办公中心、商旅服务中心;
“两轴”:东西向对接周边区域的城市系统发展轴、南北向串联城市重要功能组团的城市综合服务轴;
“三组团”:滨江生活组团——以滨江休闲、生态宜居、商业服务配套功能为主导;科研宜居组团——以科研服务、生活休闲、公服配套等功能为主导;综合服务组团——以文旅休闲、商贸服务、行政办公、生活配套等功能为主导。
(四)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规划形成2个十五分钟生活圈,4个十分钟生活圈,10个五分钟生活圈,配置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健康管理、为老服务、终生教育、文化活动、体育健康、商业服务、行政管理和其他设施。
(五)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四横四纵”的路网主骨架,包括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道路;并依托涪江亲水空间、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设置慢行交通网络,串联主要公共绿地公园、大型居住区等。
(六)开发强度
规划新建居住用地容积率上限控制在1.8-2.8;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上限控制在1.5-4.5;其他各类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容积率上限控制在0.9-2.5。
(七)建筑高度
居住建筑:按照18米、27米、36米、54米、80米、100米(现状已建)进行控制。
公共建筑:低层建筑≤18米;多层建筑≤36米;高层建筑≤100米。
三、公告情况说明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绵阳市游仙区E-06单元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公告。
(二)本规划按照法定上位规划、相关专业专项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等制定,图中未注明的其他控制要求,按《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规划公告信息与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的土地用途应视为政府对该地区发展的引导。
(四)本版公告的规划内容以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档备查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最新版本为准。
(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六)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公告地点
1.拟调整范围周边地段。
2.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公示栏。
3.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my.gov.cn/)。
(八)公告期限
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
(九)反馈渠道
对此方案有异议者,请将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投递到游仙区自然资源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5号-附1号)。
(十)咨询电话
游仙区自然资源局:0816-2858235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