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 2021 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推动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的协调发展,进一步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根据《中 山市 2021 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 制定三乡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镇 2021 秋季各公办小学招生对象为本镇区常住人口年 满六周岁的适龄子女(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招生并符 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三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三)三乡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小孩为非中山户籍);
(四)本市户籍跨镇街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跨
镇街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 1 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 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 生。
二、招生规划
2021 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共招 37 个教学班:光后小学 6 个班,载德小学 4 个班,平岚小学 4 个班,鸦岗小学 6 个班, 白石环小学 5 个班,大布小学 3 个班,雍陌小学 4 个班,新圩 小学 5 个班,合计招生 1820 人。
三、学位分配
(一)分配顺序
按以下顺序分配学位:
第一批次:三乡户籍生;
第二批次:省市镇政策性优待生(见附件 2); 第三批次:入围积分生。
(二)分配办法
1.三 乡户籍儿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见附件 1)。 “就 近入学”以房产(房产要求见本方案第七部分招生“相关说明”) 所在地为依据。
①辖区学生申请入读人数超过辖区学校招生学位数则按 入户先后顺序安排学位,超出部分在 “区位学校”安排;若 “区 位学校”仍无法解决,则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由家长在全镇有 剩余学位的其他学校进行自主选择。
②无房产包括租赁住房、集体户、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 产(小孩与房产所有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申请的学童学位分配: 在分配完监护人有房产学童后,家长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在全
镇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学校进行自主选择。
③区位学校:全镇公办小学划分四大区位。第一 区:光后 中心小学和载德小学;第二 区:平岚小学和白石环小学;第三 区:鸦岗小学和新圩小学;第四区:大布小学和雍陌小学。
④不受入户时间先后限制优先安排在辖区公办学校的三 乡户籍生:享受中山市义务教育招生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即同 时具备附件 2 条件)。
2.政策性优待生。原则上按照居住地 “划片招生,就近入 学”(见附件 2),在居住地辖区学校安排学位。特殊情况说 明如下:
①辖区符合条件人数超过辖区学校学位数或辖区学校完 全没有学位。该类学生将通过摇号办法确定享受辖区学校学位 对象,剩余部分或全部顺位在 “区位学校”分配学位。
②区位学校学位不能同时全部解决本辖区政策性优待生 和来自同区学校分配来的学生。通过摇号确定顺序号并按顺序 号从小到大优先分配本 “辖区”学生,再分配剩余学生。
③辖区学校和区位学校都没有学位。通过摇号确定顺序号 并按顺序号从小到大在全镇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由家 长进行自主选择。
3.积分入学儿童。教体文旅局结合我镇学位分布情况,规 划并公布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入围积分生学位指标数(择校
当天),积分生学位安排按 “高分优先”原则,家长依积分高 低顺序自主选择学校。 由于近年大量随迁子女入户,预计今 年我镇能安排积分生的公办小学只有:雍陌小学、新圩小学和 白石环小学,安排不到公办学校的入围积分生安排民办学校解 决,政府按标准给予一定的学费补贴。
四、招生程序
(一)入学信息登记
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9 时-6 月 1 日 24 时,2021 年 8 月 31 日之前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家长,必须登陆中山教育信息 港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 (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要求上传资料,存在上 传资料困难的家长可求助各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机构)协助。 没有特殊情况 ,逾期未报名登记信息学生的视为放弃入学申 请。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 监护人向三乡镇文体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延缓入学期限。
(二)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信息登记后,若希望就读民办学校,可填报志愿。若不报 民办学校、不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不填报志愿按以下 第(三)项要求 “现场报名”登记, 由镇招生小组安排入学。
(三)现场报名验核申请材料
1.三乡户籍学生、政策性优待生
到居住地辖区学校现场报名点登记(出示健康码和配带 口 罩)。
时间:2021 年 6 月 26 日(周六):上午 8:30-下午 4:00。
无房产住户:先到租赁房或集体宿舍辖区学校现场办公点 登记,然后由招生部门在同批次中最后统筹安排学位。
主要验核材料
①三 乡镇户籍学生:儿童户口簿、监护人住房证明材料。
②政策性优待生:主要验证资料见附件 2。
2.积分生
入围积分生按积分高低顺序现场选择学位。
时间:2021 年 7 月 10 日(周六)(入围名单另行通知);
地点:光后中心小学体育馆;
主要验核材料:积分回执。
派位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
派位时间 | 积分排名 |
9:00-9:50 | 第 1-100 名 |
10:00-10:50 | 第 101-200 名 |
11:00-11:50 | 第 201-300 名 |
13:00-13:50 | 第 301-400 名 |
14:00-14:50 | 第 401-485 名 |
五、录取与公布
经学校对现场登记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和镇招生部门复审 后,按 “批次”进行录取。同时对报名人数超过辖区学校学位 数的特殊情形按招生办法进行统筹安排。7 月 20 日前在微信 公众号 “三乡发布”公布录取名单。
六、入学注册
7 月 30 日前学校短信发放通知给学生家长,按录取学校要 求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七、招生相关说明
(一)三乡户籍儿童按居住地分配学位,住房证明材料要 求如下。
1.房、户所属区域不一致,按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安排学位;
2.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面积在 50 平 方米以上;取得该房产产权一年以上(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止),没取得房产产权证的,以在国土部门备案的购销合同 为准。
3.非直系亲属使用共有房产申请学位,房产面积要求监护 人占有面积超过 50 平方米。
4.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学位,户籍在一起的按 房产学区安排,户籍不在一起的视为无房产由招生部门在同批 次中最后统筹安排。
(二)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享受镇政府学费补贴的入围积 分生,政府在四所普通民办学校安排。所有积分生学位安排当 天由家长按 “积分高低”顺序现场自主选择学校。选择四所普 通民办学校积分生开学后持缴费发票和学生名开户的存折(或 银行卡)到镇文体教育局登记领取学费补贴。
(三)最后一批次积分生学位安排结束(7 月 10 日)至开 学前(8 月 31 日)阶段新入户本镇学生因公办学位已安排完毕, 原则上安排在有学位的普通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标准给予学 费补贴。9 月 1 日(含)后新入户学生本学期不享受政府学费 补贴。
(四)对镇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相关人员子女(非 中山户籍)入学申请程序:企业向镇工信局提出申请,镇经信 局审核后汇总报镇党委会审批,审批通过后以公函形式报镇招 生小组按第二批次 “政策性优待生”分配公办学位。
(五)本镇在职在编教师子女申请本校学位优先安排。
(六)不接受违反《义务教育法》 “就近入学”原则的各 类群体子女的择校申请。
(七)任何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申报学位,一经发现取消原 学位,涉嫌违法行为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八、管理与监督
全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涉及面广,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工作,是建设幸福和美三 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按招生工作程序,建立公开透明 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责任、健全制度、 规范程序,坚决查处违纪违规事件,保证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 顺利进行。本办法解释权归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