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板芙镇疫情期间入城需登记
板芙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6日发布公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板芙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板芙镇人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镇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板芙镇企业及各经营主体拒不履行防疫管控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严禁各单位通知疫情发生地人员在2月9日24时之前返回板芙。除经板芙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在2月9日24时之前)开(复)工。
三、板芙镇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村(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到板芙医院及时就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况对居民小区、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五、近14天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曾经接触过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市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居)报告,并按要求落实居家隔离。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拒绝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非涉及疫情防控所需或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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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居)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八、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采购完毕尽快回家,尽量缩短外出时间。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出租屋主发现近14天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曾经接触过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市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居)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拒绝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伍军人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联系电话:
镇指挥部:
0760-86501331(8:30-17:30)、0760-86508336(17:30-8:30)
板芙村:86501450
板尾村:86516262
四联村:86508435
禄围村:86501266
广福村:86508514
里溪村:86506234
深湾村:86508470
白溪村:86501490
金钟村:86501416
湖洲村:86501568
居委会:8650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