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厦门就业创业可享受的福利政策(超全整理)
适用对象
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人才。
办理渠道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平台--用户登录--人事人才--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政策亮点
按照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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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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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综合服务——住房保障、“i厦门”APP——服务——住房保障——五折租房。
政策亮点
租金补贴:按照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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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办理渠道
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政策亮点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每吸纳一名人员给予2000元就业奖励金及相关创业项目成果奖励和优秀奖励。
支持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办理渠道
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政策亮点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每吸纳一名人员给予2000元就业奖励金及相关创业项目成果奖励和优秀奖励。
办理指南:
支持对象
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办理渠道
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智慧人社”微信服务号、社区窗口
政策亮点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从事灵活就业,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社区)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后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给予灵活就业人员以实际缴费基数计算的用人单位应付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的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指南:
支持对象
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含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办理渠道
● 全程网办 ●
政策亮点
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含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我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的见习活动,职业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1980元/月(每按30日计发,每日66元)。
见习期间,市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学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办理指南:
支持对象
毕业学年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办理渠道
● 全程网办 ●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http://220.160.52.58:83/eva-portal-web/login?loginflag=false)
政策亮点
对在厦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毕业学年内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