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归口管理大中专院校:
为做好我市中小学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开学安全有序,根据《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省、市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现就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防控责任,科学谋划开学工作
1.制定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方案。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规定及各学段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统筹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明确开学时间、开学工作安排、师生员工返校要求等,细化疫情防控责任分工及各项防控措施。
2.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始终保持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和医疗机构的紧密联系,形成“点对点”协作机制。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加强防控人员技术培训,及时掌握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动态调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具体工作要求、应急处置技能等,在面对秋季开学各种突发状况时能冷静处理、科学应对。
2.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开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当发现红黄码人员、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疑似或确诊病例等情形下的处置流程和应对措施。在属地疫情防控机构的指导下,于开学前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各单位要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对属地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全覆盖督查,要督促承担教师培训任务的机构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方案,适时调整线下培训举办时间。
3.提前返湘返潭、开展健康摸排。师生员工需在返校前10天返回省内固定居所所在地,在湘潭有固定居所的应回湘潭,并向所在社区进行报备。引导师生员工近期直至开学前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去发生疫情的地市。学校需对师生员工健康码、行程码以及秋季开学前14天的健康摸排,要求全体师生于报到当天将亲笔签名的《湘潭市2022年秋季开学师生员工健康卡》(见附件1)交学校,同时对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及行程卡进行检查,摸排是否有涉中高风险地区往返人员,情况异常者暂缓返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者、健康码、行程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要及时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无健康码、行程码的中小学生、幼儿,查验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健康码、行程码。所有教职员工需提供开学当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秋季开学人员分类处置原则(见附件2)。
4.对校园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彻底卫生大扫除,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艺场馆、办公楼等师生员工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进行两次以上消毒。
5.指导师生员工做好开学准备。加强疫情防控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海报、电子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多方式,告知师生员工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及返校返岗要求,倡导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原则,强化师生员工“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升健康防护技能。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家校沟通,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校联系群等多种方式,将有关要求提前告知学生家长(见附件3)。
6.排查风险隐患。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前对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30日前组织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覆盖督查。检查排查发现风险隐患要督促各地各校迅速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二、错时错峰开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错时错峰开学。全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8月31日错峰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归口管理大中专院校开学时间及相关要求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及本通知精神执行。
2.积极争取支持。积极争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卫生健康、公安、交通等部门和疾控、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为安全有序开学提供坚实保障。高校以及规模较大的中小学开学报到时应有卫生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完善平急转换机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具体规定和措施。
3.明确暂缓返校人员范围。健康码、行程码为红黄码以及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暂缓返校。有疑似症状人员在康复后凭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返校。红黄码人员按属地疫情防控规定进行管理。
4.指导师生员工做好返校途中个人防护措施。教育师生员工返校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候车(机)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中途尽可能减少逗留并尽量不去路线外的其他地点。
5.严格入校查验,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开学报到时,对所有入校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以及检测体温,健康码、行程码以及体温异常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学生家长原则上不进入校园;开学后3天内应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市直中小学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县市区学校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不得向师生员工个人收取核酸检测费用。后续是否进行师生员工核酸抽检、抽检比例和截止时间,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统一确定。所有教职员工需提供开学当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
6.有序组织报到。优化报到入校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员扎堆,保持一米线距离,要求所有师生员工规范佩戴口罩。
7.设置临时应急处置点。在校门外设置临时应急处置点,开学报到时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以及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应急处置点规范处置或及时就诊。
8.做好暂未返校师生员工保障工作。摸清每名未返校师生员工情况,掌握其暂未返校原因及目前所在地。妥善安排好暂未返校学生的学习,安排教师“一对一”沟通联系,加强人文关怀及心理疏导。
三、做好常态化防控,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
1.加强校园管理。对进校人员严格查码测温,做到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如需进入校园要严格查码测温,并登记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等详细信息。师生员工出省需提前向学校报备。
2.落实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做好师生员工尤其是食堂工作人员、保安、保洁等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3.加强公共场所每日通风消毒。每天定时对教室、食堂、宿舍、阅览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以及水龙头、灯开关、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进行消毒。加强教室、食堂、宿舍、阅览室、体艺场馆、办公楼等室内场所通风,在天气允许和保障安全前提下,室内场所尽量保持开门开窗通风透气。
4.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员工防控意识,提高师生员工防控能力,引导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属地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学校适时清理、盘底、添置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好可供使用1个月以上的疫情防控物资;规范配备临时隔离室;对学校测温设备进行及时检修、维护和校正,确保测温准确;按要求申领使用场所码,校园对外每个通道都必须设置场所码,张贴在进出通道醒目位置,且安排专人负责督促确保凡进必扫。
6.在国内疫情形势未明显缓和前,原则上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各地各校暂不举办跨省会议和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备案,参加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7.加强多病共防,缓解疫情防控压力。今年冬春季我国存在流感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同时发生的风险,秋冬季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会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带来难度。各地坚持“多病共防、人物环境同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其他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引导和督促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尽早就近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疫苗加强针接种;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感疫苗接种的宣传,督促加强流感疫苗接种;秋季开学,小学和幼托机构应严格落实接种证查验工作,对入学新生没有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督促予以补种。预防流感等传染病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
四、湘潭市县两级24小时公卫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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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58389512
雨湖区:15292260120
岳塘区:18975229960
湘潭县:52811120
湘乡市:56825170
韶山市:55682076
经开区:15292283515
高新区:58551897 (指挥部值班电话)
附件1:湘潭市2022年秋季开学师生员工健康卡
附件2:秋季开学人员分类处置原则
附件3:致全体师生员工告知书 (参考样本)
湘潭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5日
附件1.
附件2.秋季开学人员分类处置原则
1.开学前14天内无境外旅居史、开学前10天内无疫情发生省(市、自治区)旅居史、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可正常返校。
2.省外返校师生员工需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并在第一入湘点完成落地检工作,务必保证入湘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省外返校师生员工返校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功能向社区进行报备。
3.开学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在入境后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后。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与学校其他人员同住,密切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减少出行以及前往公共场所,必要出行全程佩戴好口罩,并在第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地不在学校属地的境外返回师生,要严格实施相应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4.开学前10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在脱离风险区后,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自我健康监测后,凭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5.开学前10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在脱离风险区后,完成7天居家隔离+3天自我健康监测后,凭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6.开学前10天内有发生社区传播疫情的县区、发生较为严重疫情的市州、大面积疫情流行的省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在脱离风险区后,参照有国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执行。
7.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治愈后持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返校。
8.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以及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均应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方可返校。
9.开学时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10.对暂不能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要建立台账掌握其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情况,加强人文关怀。
附件3.致全体师生员工告知书(参考样本)
全体师生员工、各位家长:
为全力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师生员工和家长遵照执行。
一、开学返校前疫情防控要求
1.请全体师生员工密切关注疫情情况和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变化,不去疫情发生的市(地、州、盟),不到人群密集和空气不流通场所,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在外省的教职员工要在开学10天前返回湖南省。
2.请全体师生员工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状态。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异常人员、境外返回自我健康监测尚未结束人员、开学前10天内有疫情发生市(地、州、盟)旅居史人员、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经当地疾控机构或社区认定告知为密切接触者等涉疫人员尚未排除风险的,以及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判定存在疫情传播风险人员的暂缓返校。
3.请全体师生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10天内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请立即主动上报,并按要求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治愈后持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返校。
4.为科学应对疫情,请全体师生员工日常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良好心态。
二、开学报到时疫情防控要求
1.省外返校师生员工返校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报备行程,并主动向社区报备,同时按照学校管理要求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备。省外返校师生员工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湘,在第一入湘点完成落地核酸检测工作,务必保证入湘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全体师生员工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提前做好路线规划,尽量选择自驾或直达的交通工具,避免途经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区和高中低风险区,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3.开学报到时,全体师生员工均需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人员扎堆、聚集。配合查验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除幼儿园外,开学报到时,学生家长原则上不进入校园。
三、开学后疫情防控要求
1.开学时全体师生员工要配合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此后按照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2.全体师生员工进入校门时要配合做好核验身份、查验场所码、测量体温。
3.全体师生员工做好每日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
4.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要尽早就近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疫苗加强针接种。对入学新生没有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应尽快补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确保秋季顺利开学,让我们行动起来,为抗击疫情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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