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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疫情防控规定2022(大邑县疫情防控规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8-29 21:06:29
The Beginning

  一、严格履行“四方责任”,各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全县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小区、室外景点、交通场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扫场所码、查验风险城市旅居史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日报告制度。

  二、全县酒吧、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影剧院、网吧、健身房、游泳馆、棋牌室、洗浴场所等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和图书馆、室内体育场馆等活动场所暂停营业。

  三、严控人员聚集。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等活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报到入学时间推迟到9月5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暂停宗教活动;养老院、福利机构等实行封闭管理;餐饮单位不承接宴席活动,鼓励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配送服务;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食堂实行错峰就餐;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严格发热门诊管理,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四类药品”管理措施;诊所、药店要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五、倡导非必要不离蓉,若需离蓉的居民群众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邑人员,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须尽快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入住宾馆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六、坚持做好“防疫三件套”,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集的露天场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防疫期间不聚集、不扎堆,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

  本通告自2022年8月29日17时起实施,暂定实施7天,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THE END

TAG:场所  防控  人员  门诊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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