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要提醒
近期,广州、深圳、佛山等地陆续出现新冠肺炎本地疫情,我市疫情输入风险骤增。为持续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社会安全和谐,特向广大市民朋友提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凡近14天内曾到过疫情发生所在市或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汕人员,尽快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村委)报备,并积极配合相应健康码查验、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二、合理慎重安排出行。请密切关注国内本土新发病例地区疫情动态消息和各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省内疫情重点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记录自己的活动轨迹。
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不适及时就诊。主动做好个人与同住人员的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味(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继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持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毫不放松地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习惯,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时做到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五、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规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的手段,早接种早安全。请按照我市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积极有序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家人及时进行疫苗接种,共同构筑全社会免疫屏障。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健康责任人”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