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有关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冬春季节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严防新型冠状病毒输入和传播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停办一切宗教活动和群众性民俗活动,倡导群众“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切实减少春节期间聚集性活动。
二、全区所有宗教场所、宫庙等民间信仰场所一律不得对外开放,所属镇(街道)要立即落实当地村(居)委会做好围护和管理措施。
三、各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力配合属地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四、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恢复开放时间和群众性民俗活动恢复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汕头市澄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