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申领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标准及期限
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2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第3、5、6、7页)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属离校高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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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缴费的明细账(或证明)
3、就业证明
(1)从事社区公共管理服务的,提供与聘用组织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书和承诺书(原件、复印件,验证后退还原件)及申请人工资收入证明(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2)从事家庭手工业的,提供来料加工协议书及原料加工货单和货款结算单;
(3)从事农村承包种养业的,提供种养场地承包协议书;
(4)为企业法人提供劳务服务(非全日制用工),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书和承诺书及有申请人工资情况在内的单位工资发放表(,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5)从事社区居民服务的,提供与雇主签订的劳务协议书及雇主的承诺书;
(6)自主创业的,提供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灵活就业人员个人银行帐户
5、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第一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只需提供上季度为享受补贴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就业备案表》和《补贴申请表》。
申请程序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
1)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季度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2)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办事地址: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大院
电话:28981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