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化州市二孩生育登记指南
受理条件
1)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办理生育登记。
3)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办理生育登记。
4)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外省户籍夫妻,应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①登录:办事人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并登录。
②申办:办事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③受理:受理机构负责核验办事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核验完成后,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④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⑤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办事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到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现场申请。(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申请材料下载入口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材料审核:1个工作日内。)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1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结果文书,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办结(1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送达。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