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9月21晚,茂名交警官微发出《茂名市公安局关于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牌使用过渡期限的通告》:
注意!延长电动车临时牌(绿牌)使用时间延长到2021年9月30日!
通告除了延长临时牌使用期限,还有其它说明:
1.鼓励电动车驾驶人在过渡期内购买车辆保险;
2.超标电动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对超标 二(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有摩托车驾驶证,并遵守摩托车通行规定;
3.鼓励在过渡期主动置换或报废;【注:过渡期届满后(2021年10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将不允许上路。】
4.之前申领了临时标识牌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车和摩托车车主,尽快带有效证件,到交警车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通告自发布之日(2020年9月21日)起施行,与先前通告不一致的地方,按现有通告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