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12月26日以来有浙江省宁波市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主动报备(报备电话可通过12345查询),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乡镇和工作单位报备,并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做好个人防护。返清后,按照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有关措施。如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乡镇和工作单位报备。
三、外省返清人员,倡导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好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医生个人近期的旅居史。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完成新冠病毒全程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复杂形势,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以及在人群聚集场所时要佩戴口罩。在日常生活中继续养成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的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进出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拓展:宁波疫情2022年1月1日0时30分左右,接宁波海尔施医学检验所报告,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送检的一份拟住院患者1:1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