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醉酒驾驶处罚
醉酒驾驶是一个十分危险的行为,是对自己与他人生命的不负责,我们国家也在2010年将酒驾列入刑法,严厉打击这种行为,那2018年醉酒驾驶处罚是如何规定的?在实务中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又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2018年醉酒驾驶处罚
新交规中醉驾的处罚标准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
1、标准不同。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为饮酒后驾驶;
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为醉酒驾驶。
2、处罚方式不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扣押驾驶证六个月,并罚款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连续被查两次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罚款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交管部门带回约束到酒醒,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