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法院查封车怎么办
我们知道,被法院查封的车辆,不得进行交易,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有的买家不知情,买到法院查封车怎么办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简介]
去年3月份,张先生通过网上看到有人以低价出售一辆二手重型半挂车的信息。张先生随即电话联系卖主孙某,表明购车意向并相约面谈。二人见面后很快达成协议,约定车辆出售价格为18万元,先支付15万元预付款,剩余3万元于过户完一次性付清。当日签订协议后就进行了车辆交接,张先生暗自欣喜,以为捡到了大便宜。几天后,张先生又打电话给孙某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事宜,但孙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半个月后,张先生在驾驶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正是这次交通事故让车辆的“真正身份”浮出水面。原来车主孙某因欠债被别人告上法庭,法院便查封了其车辆,同时孙某又因贷款将车辆抵押给了银行,该车根本无法过户。这时张先生才如梦初醒,赶紧联系孙某,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车预付款15万元,但孙某对张先生的要求拒绝理会。张先生在得知车辆情况后就停止使用,并将孙某告上法庭。
[法律解读]
被法院查封的车辆,不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已经办理了的,属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为有效。因涉案车辆尚有抵押且被法院查封,致使原告购买车辆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对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解除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书,被告孙某给付原告张先生购车款、理赔款合计15万元及利息,同时原告张先生将车辆返还给被告孙某。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