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牌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离婚后就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首先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婚姻法中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汽车牌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汽车牌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牌照”本身并没有什么明确的价格,但因地区、道路、交通、营运等因素,使得它有了一定的价值,形成了人所皆知的“隐形”财产,有时甚至比车更值钱,更容易出售成交。“牌照”的价格是受市场影响和调控的,有一定的波动性,只有经过评估或拍卖,方能知道其一定时期内的价格,因此又说明它是一件有价又难定价的财物。《婚姻法》对此没有相关规定,也没有这方面的司法解释。我认为,在离婚时,出租车的“牌照”可以作价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其它约定,它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你就享有共同处置权,在对此“牌照”的使用、转让存有异议时,可以阻止他个人单方处理,因为“牌照”和出租车一样不是个人财产,就只能是夫妻共同处理。它不属于《婚姻法》里规定的为夫妻一方财产的5种情形之一,就应属于《婚姻法》第17条第5项规定的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即“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里的“其他”就是指《婚姻法》里没有具体规定的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对牌照作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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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法》17条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姻法解释二》12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3、《婚姻法解释二》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婚姻法解释二》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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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本律师的实践,一般应注意:A有约定优先依约定;B不能证明婚前一方的财产则推定为共同财产;C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共同经营管理而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共同财产,如装修、出租等增值,再如个人股权投资增值等一般会被法院认定为共同财产;D一般与父母未分家的应先从家庭财产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根据离婚情况分割。
三、汽车牌照可以继承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后,对机动车进行审查,并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办理车牌应经车辆所有权人申请,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信息进行登记核实后,才能发放车牌,车辆才能获得上路行驶资格。由此可见,车牌仅是车辆的“身份证”,是区别其他机动车辆的一项重要信息,更是车辆管理等部门许可车辆上路行驶的资格,并不是发给车辆所有人的物权凭证。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继承是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情形之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因继承而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依法申请转移登记。车管所审查相关资料后将收回原有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物权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属于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但号牌,即“铁皮”,本身并无单独存在的空间,不能作为遗产予以继承。由于车牌与车辆不可分割,如果继承人继承了车辆,车牌号经过申请依法转移登记后,自然也就取得了车牌。重新核发号牌,是基于对机动车的继承,而不是直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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