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酒驾处罚是什么?
深圳醉驾处罚为: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再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准驾驶营运车辆。醉酒或者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醉酒驾驶违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酒后驾驶,特别是事故发生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危害结果采取放任态度,故意危害公共安全。
二、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
1、酒后驾驶的,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曾因醉酒驾驶、再次醉酒驾驶受过处罚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酒驾,被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捆绑直至醒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准驾驶营运车辆。
5.饮酒、醉酒驾驶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
三.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判定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检测人员血液和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及检验》指出,醉酒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是指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每100毫升血液属于醉酒驾驶。根据国家《机动车驾驶人血液和呼吸中酒精含量的阈值和检验》,血液酒精含量在100毫升中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为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的视为醉酒驾驶。如果这种酒后驾驶造成重大伤亡,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查酒驾、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其实不是法律的目的。珍爱生命,远离酒驾,更别说酒驾了。
公安机关发现醉驾行为后应直接控制并予以拘留,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其他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因为驾驶员的交通事故属于违法行为,不能支付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