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残疾人申请驾照条件4月1日起放宽
残疾人专用车辆必须贴上此标签(数据图)
新修订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法规。)将于4月1日实施。新规不仅延长了驾驶证注销时间,还进一步扩大了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范围。
据报道,去年,中国的驾照数量达到600多万张。随着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的增加,原有的一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的需要,需要进行修订。
我省残疾人申请驾驶证需要一段时间。2003年9月,公安部出台措施,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小型自动乘用车,满足了部分残疾人的驾驶需求。
新规进一步放宽了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有右下肢或者双下肢、听力残疾的残疾人可以申请驾驶证。其中,右下肢或双下肢残疾人需到定点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特殊评估后可申请驾驶残疾人小型自动客车。这两类残疾人驾驶的车辆是新规中新增的专用小型自动乘用车准驾车型。同时,为了区别于其他车辆,这类车辆需要贴上特殊标志。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透露,这类新增车辆实际上是在原有专用微型自动客车的基础上改装配备行车制动辅助装置。
据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这款新型专用车的改装国家标准已经发布,但市场上符合标准的改装车辆只有在新规实施后才能上路,驾校的测试车还在购买过程中。由于我省驾校未配备培训专用车辆,申请此类培训的资格要求尚未下达,目前我省尚无主动申请残疾人考试资格培训的驾校。残疾人申请驾照需要时间。
听力障碍的人更容易申请驾照。只要佩戴助听器的残疾人能够达到规定要求,就可以申请驾驶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车型和普通车辆没有区别。
7月1日后更新主题题库。
由于新规,对交通违章分数等详细内容进行了修改,因为驾照考试科目一的题库和试题也有相应的变化。
新题库将在7月1日之后全面更新。在此之前的三个月,科目一考试仍会按照修改前的题库进行,参加考试的同学不用担心。
其中,摩托车驾驶证考试题型由原来的100道变为50道。而且考虑到部分摩托车驾驶人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修改后的考试方式增加了纸质答案,考生可以将考题带回自己的地方。驾驶证被吊销不超过两年。复活
据统计,2005年至2008年,每年因未及时换证或提交医学证明被注销的驾驶证约有150万张,我省每年被注销的驾驶证近万张。原规定是:驾驶证期满后一年内,驾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换发驾驶证,超过这一年期限的将被注销。
考虑到未及时换证不会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新规规定,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医学证明被注销驾驶证未满两年的,经驾驶人申请并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科目后,可恢复驾驶人资格,考试题型50道。
根据新规,注销期限将再延长两年,两年内,驾驶人申请并参加恢复性科目考试后,即可恢复从业资格。如果超过两年期限,驾驶档案将被取消。
特别提醒驾驶证2007年4月1日到期的驾驶人,在新规实施的2007年4月1日到相关部门申请考试。
福建省出租车交通条例误工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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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出租车交规中对误工的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福建省出租汽车交通条例》关于误工赔偿的规定:残疾赔偿金=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残疾系数×赔偿期限;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二.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用的补偿金额是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金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对医疗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对于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学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公式为:医疗费用补偿金额=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他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
3.损失时间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固定工资:误工补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数)×收入水平(天元)
有两种情况没有固定工资: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补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数)×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无法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公式:误工补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数)×上年度同行业、相近行业员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法院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残疾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残疾的前一日。”伤残评定的时间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伤亡人员损失时间评估标准》,公布后,损失时间可按其规定计算。
“被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损失时间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公式为:护理费补偿金额=同级护理服务报酬×护理期间。
最高法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规定的误工时间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原则上有1名护理人员,但如果医疗基础设施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护理人员数量可参照确定。”
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残疾人的护理水平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准备残疾人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
5.运输补偿金额计算公式:运输补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次数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的实际支出计算,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准;相关凭据应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
6.住宿费:异地亲属在事故发生地处理事故的住宿费按账单计算。
7.营养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用的根源应当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因此,营养费用的补偿没有明确的标准。一般认为,被害人伤势较重,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后需要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可酌情补偿费用。探亲访友期间携带的营养品应视为礼品,不应计入营养费用补偿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补偿金额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补偿金额=常用适用器具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最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通用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伤情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9.伤残赔偿金计算公式: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残疾赔偿金=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残疾系数× 20年;
第二种情况:60-75岁人群伤残赔偿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 [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伤残赔偿金=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系数× 5年。
伤残系数,伤残评定为一级伤残的,全额赔偿,即100%;从二年级到十年级,会下降10%。多级伤残人员伤残系数的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中的方法。
最高法院《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自自残疾之日起计算20年,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或者残疾等级,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计算。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每增加一年,年龄将减少一岁,对于75岁以上的人,年龄将计为五岁。”
据北京市统计局统计,2005年,北京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7653元/年,农村居民纯收入为7860元/年。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1)18周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18-实际年龄);
(2)18-60岁无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0年;
(3)无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的60-75岁赡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无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的75岁以上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负担的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六)有多个被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度赔偿总额小于或者等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如果福建省公民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想要获得一定数额的基尼赔偿,需要先向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伤害鉴定请求。一般来说,一个月左右就可以获得鉴定结果,然后可以要求肇事者按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