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协调注意事项
1.调解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一般来说,应该选择在交警队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各种损失经过评估,受害人伤情痊愈之后提出。
另外,调解的地点的选择也同样重要,交警队、律师事务所、村委会、甚至是其他公共场所都可以作为调解的地点。
2.调解的参与人
参加调解时一方不应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因交通事故所涉赔偿项目较多和计算方法较为复杂,如果当事人不清楚,建议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其中,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另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3.调解的方式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调解的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交通事故协议书怎写
交通事故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
甲乙双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对于某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元人民币。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元,余款在乙方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后,支付给乙方。乙方的具体配合工作是指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做伤残鉴定、提供所有票据等等,因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当于保险公司理赔给甲方的同等金额。
七、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定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最后落款,签名,按手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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