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设备损失险如何索赔
新增设备损失保险的赔偿可分为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两种方式。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赔偿方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索赔。
(1)补偿项目:
如果你车上新增加的设备部分损坏,赔偿实际修理费用。如果您车上新增加的设备整体损坏,将在保额内按实际损失赔偿。
(2)赔偿金额:
保险公司会根据你在事故中的责任程度,赔偿赔偿总额的80%-95%(剩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赔部分)。被保险人应就事故中的全部责任赔付80%,主要责任赔付85%,事故双方平等责任赔付90%,被保险人次要责任赔付95%。
常见排除
(1)富康汽车尾部受损该不该赔偿?
我们可以看一个案例。徐先生为自己新买的富康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在买车的时候,徐先生又花了1500元给自己的车安装了一个尾部。几天后,徐先生不小心撞上了后墙,损坏了后翼。徐先生去保险公司索赔时,索赔人告诉他,车辆损失保险不包括新设备的损失,因为徐先生没有为新设备的损失投保,所以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
新增设备是指被保险人在车辆原有设备基础上增加的设备设施。如制冷设备、CD和电视录制设备、真皮或电动座椅等。富康新车下线时,徐先生安装的尾翼并不可用,车辆使用说明书中有详细记录。因此,只有投保了新设备损失险,保险公司才会赔偿新设备的损失。
(2)我车里的高级音响坏了,我已经为新设备的损失投保了。我应该付钱吗?如果你的音响因交通事故损坏或因全车被盗而丢失,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新增加的设备被盗、丢失或单独销毁,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如果您在车内安装了音响以外的其他设施,请在办理新设备损失保险时,注意在双方确认后填写每台新设备的清单,因为清单中未列出的新设备是保险公司无法赔偿的新设备,是指被保险人在车内原有设备之外安装的设备设施。如制冷设备、CD和电视录制设备、真皮或电动座椅等。富康新车下线时,徐先生安装的尾翼并不可用,车辆使用说明书中有详细记录。因此,只有投保了新设备损失险,保险公司才会赔偿新设备的损失。如果不在此范围内,将不会提出索赔。
因交通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或者因整车被盗造成设备丢失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新增加的设备被盗、丢失或单独销毁,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车损索赔流程:
1.车辆脱离危险→ 2。拿到交通队的证书→ 3。填写保险单→ 4。保险公司审查并确定损害→ 5。送到修理厂修理→ 6。保险公司支付赔偿。
二.汽车损失索赔:
1.报案→ 2。等待三个月→ 3。驾驶或停车证明→ 4。提交索赔文件→ 5。获得补偿。
索赔程序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首先要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被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是排他性责任;
(4)是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第一步是补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现场。按照机动车保险条款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的,应当如实陈述事故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向保险公司说明事故经过,并出具《风险告知书》。发生道路事故也应报交通部门处理。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到树木或墙壁),安全委员会应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是批准:
保险公司接到报告后,将视情况派人到现场调查或前往交通部门了解事故情况,同时评估车辆受损情况,估算合理费用,并告知车主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果车主要求自修,应办理自修手续。如果修理费用超过固定损失费用,业主将自行支付超出的费用。
当保险车辆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受损,或第三者财产受损时,应坚持“先修理”的原则,但在修理前,保险公司必须进行定损检查,确定修理项目、方法和费用。送到修理厂修理后,保留修理发票。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第三方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公司不再为受害第三方承担任何额外的赔偿费用。
第三步补偿规定:
全损
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车辆全损后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如果车辆全损后保险金额高于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将按照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部分损失
被保险车辆部分灭失的,保险金额将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是否低于事故实际价值,部分损失将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车辆保险金额低于保险实际价值的,按照事故发生时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修理费用。被保险车辆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当被保险车辆全损或部分损失赔偿额等于保险金额全额时,被保险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立即终止。但在保险有效期内,无论一次或多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被保险车辆的保险责任仍将有效。被保险车辆在保险事故中遭受全损后的剩余部分,由被保险人协商鉴定,从赔偿中扣除。
付款时间: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理完毕或者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未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或者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金之日起1年内未领取到期赔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被保险人应携带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单等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未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中国首张驾照曝光
中国首个新驾照曝光
在无锡交通安全文化展览馆,有一张新的中国驾驶证——1949年10月26日,东德汽车公司驾驶员郭先生领取的。“这应该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新中国驾照。”这张驾照是最近由交通收藏家刘志刚通过互联网收集的。他目前拥有中国最大的交通纸收藏。
此前,第一位公交车司机林被认为拥有新中国成立后最早的驾照。
刘志刚收缴的这张驾驶证比杨秋林的驾驶证早了近半年。昨天,边肖在无锡交通安全文化展览馆看到,这张驾驶证的封面是用灰布包裹的硬纸板做的,驾驶证、X字X号、民国30年分别从上往下印,让人不禁好奇,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发的驾驶证吗?
对此,刘志刚在研究了当时的历史和相关资料后发现,建国后,无事可做,很多方面都处于探索阶段。由于驾照的管理还没有形成规范和标准,他仍然继续使用旧的中国驾照,这是当时贫困国情下的无奈之举。他只把“民国”二字划掉,用手写的“A.D”代替,并加盖新中国政府部门公章继续使用。驾驶证上的文字显示,该驾驶证的原管理单位为山东省公路运输总局许可监督办公室。新中国成立后,由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接管。当时驾管部门负责人和驾考考官分别盖章,证明该牌照合法有效。刘志刚还联系了山东省公安厅档案处的魏警官,确认了负责这枚邮票的就是当时的烟台市公安局局长。
与现在不同的是,在20世纪80年代国家允许私人拥有私家车之前,大多数司机都必须有附属单位来学习驾驶和研究。当时郭先生的挂靠单位是东德汽车公司,同时在他的驾驶证内页也注明了郭先生的“家庭成分”(贫农)和“生育成分”(工人)。从驾驶证内页的“学历和工作经历”中,我们也可以发现,郭先生读小学三年,当学徒四年,在外企当司机四年,在国际公司当司机三年,当司机五年。1947年底至1948年,因失业在新中国成立后一个月重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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