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江海区户籍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江海区户籍儿童(不包括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江海区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报名入学条件
报名的适龄儿童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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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江海区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的房产在江海区;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或单方户籍在江海区;
③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在江海区内连续不间断满1年或以上的《居住证》和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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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照顾生。
3.招生说明
(1)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其中“就近入学”是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家长的房产地址一致的地址就近安排入学。但“就近”是相对的,受学校的分布、学校办学规模、生源情况、街区形状和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等客观因素影响,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安排到直线距离最近学校入学,可能会在“较近”学校入学,而不是“最近”学校入学。“统筹安排”是指若根据学校招生地段按“人户一致”安排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按照“先户籍生、后非户籍生,先购房生、后租住生”的先后顺序就近安排或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办法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2)非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4.准备材料、时间安排及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户口簿》、《出生证》及以下佐证材料之一:①房屋产权证、②现役军人证等证件、③江海区人社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④《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
(2)时间安排及办理流程
按照江海区教育局网站今年通告的《江门市江海区2022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的时间安排及办理流程申请办理。